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多举措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来源:锡林郭勒日报 时间:2020年08月10日编辑:刘思琪
导读: 近年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以超常的力度和举措,加快实施绿色矿山建设。2018—2019年,锡林郭勒全盟已建成自治区级绿色矿山24个。今年要求锡林郭勒露天矿山在年底前全部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级以上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煤矿达到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近年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以超常的力度和举措,加快实施绿色矿山建设,结合锡林郭勒盟情实际编制了《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建设五年推进计划(2019—2023年)》和《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建设规划(2018—2035年)》,明确锡林郭勒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和完成时限。2018—2019年,锡林郭勒全盟已建成自治区级绿色矿山24个。今年要求锡林郭勒露天矿山在年底前全部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级以上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煤矿达到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针对锡林郭勒全盟绿色矿山建设类型不均衡、小型矿山建设难度大的问题,采取“早、退、险、奖”措施,加快推进矿山企业达标建设。小型砂石粘土矿建设期集中在2021—2023年,督促小型矿山提前谋划、提早介入,明确每年建设任务,对标对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严格落实“绿则存、不绿则退”要求,对于到期未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且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矿山,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坚决予以关闭,责令其退出市场,营造绿色矿山建设高压态势,使绿色矿山建设成为矿山企业新常态;在绿色矿山建设中引入环境保护责任险,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与环境保护责任险挂钩,在矿山企业无法履行治理义务时,由保险公司替矿山企业分担部分责任,减轻企业压力,到目前,锡林郭勒全盟露天矿山累计投入治理资金4.66亿元,完成恢复治理面积37.64平方公里,治理投入和治理面积已超过去年全年水平,居自治区第一位;同时,联合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探索建立绿色矿山奖励政策,每年从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库中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绿色矿山给予表扬奖励,激发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积极性。通过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加快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在2018—2019年锡林郭勒全盟已建成24个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的基础上,今年以来锡林郭勒全盟已有5家自治区级绿色矿山通过国家级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13家矿山正在进行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为年底前实现锡林郭勒全盟露天矿山全部达到自治区级以上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煤矿达到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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