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人寿内蒙古分公司以案说险:保险公司误付赔偿金 不当得利者被判返还

来源:内蒙古财经网时间:2024年03月12日编辑:王亚茹
导读: 2017年保险公司向李某某进行了保险理赔。银行账转入50000元后,因系统原因,保险公司再次向其银行账户误转入50000元,李某某以公司原因为由拒绝返还。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某多取得的50000元缺乏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保险公司。

内蒙古居民李某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后,因病住院治疗,在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2017年当保险公司向李某某进行了保险理赔。银行账转入50000元后,因系统原因,保险公司再次向其银行账户误转入50000元,公司发现后与客户沟通协商返还本不该所得的费用,李某某以公司原因为由拒绝返还。


最终保险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最终判决李某某返还保险公司5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应就李某某投保的一项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合同给付50000元理赔款。保险公司两次分别向李某某转款50000元,李某某认可收到保险公司的两次转款,但不认可是误转款。本案证据亦不足以证明保险公司对李某某在转款时存在两个50000元的给付义务,故李某某多取得的50000元缺乏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保险公司。为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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