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提个醒:守住“钱袋子”,共享幸福年!

来源:内蒙古财经网时间:2024年02月05日编辑:王亚茹
导读: 为了保护您的财产安全,我们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注意识别不法分子的圈套,选择正规投保途径,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年。

年关将至,在万家灯火、其乐融融的新年氛围中,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年关时机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利用各种集资圈套骗取钱财。为了保护您的财产安全,我们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注意识别不法分子的圈套,选择正规投保途径,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年。


以下非法集资场景可能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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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会损害参与者的财产权益,还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我国《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非法集资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会损害参与者的财产权益,还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我国《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2条第一款规定:


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25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76条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192条规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作为消费者,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从正规渠道购买保险产品,不轻信熟人的口头宣传和高收益承诺,投保前做好销售人员身份和保单验证。具体而言,建议做好如下步骤:


01 确认销售人员身份


首先应当从正当渠道购买保险产品,如通过保险公司以外的机构或代理人购买保险,应要求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资格证明、工作证明,必要时可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的客户服务电话核实销售人员的身份信息。


02 细致查阅保单信息


消费者在投保前应仔细查看保单基本信息是否齐全,包括核对保险公司名称、保险产品名称、保险公司联系方式是否正确,保险公司印章是否清晰等,并可登录保险公司官网、监管机构或保险业协会官网,核实保险产品是否为经合法备案的正规产品。


03 及时验证保单真伪


消费者在拿到保险单后,要及时查验保单真实性。投保后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的客户服务电话、登录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或前往保险公司所属营业场所柜面查询保单的真伪和有效状态。


04 警惕保费代收


消费者在签署保单后,保费均应由保险公司划扣,或应转账至保险公司账户,转账时应当注意核对收款方账户名称,切勿私人转账或现金交易,谨防受骗。


05 案发后及时报案


消费者若通过正规途径查询后未查到保单记录,或查询信息与所持保单不一致,应立即与经办销售人员联系,必要时可向保险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春节期间是非法集资的高发期,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了解非法集资惯用的手段和圈套、增强风险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和家庭投资教育,降低非法集资的风险,守护我们的财产安全。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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