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开退保理财陷阱
来源:北京商报时间:2019年03月22日编辑:
导读:
保险从业人员大进大出已司空见惯,但随之也引发诸多问题,其中就包括保险客户信息资料泄露被不法人员利用,以及原保险从业人员从事其他金融产品销售后,进而打起保险老客户的主意,诱骗保险客户退保理财。
保险从业人员大进大出已司空见惯,但随之也引发诸多问题,其中就包括保险客户信息资料泄露被不法人员利用,以及原保险从业人员从事其他金融产品销售后,进而打起保险老客户的主意,诱骗保险客户退保理财。这样一来,保险消费者在失去人身风险保障的同时,还面临着理财亏损的风险。为此,各级银保监管机构表态,加大对客户信息泄露监管的处置力度。
退保理财乱象多
部分保险公司离职人员到第三方理财公司工作后,为了业绩提成,向保险客户告知保险产品收益低,还存在短板,而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能超过10%,以此来诱导保险客户进行退保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但因理财产品风险高最终导致消费者蒙受巨大损失。
据了解,这样的套路有三大特征:一是利用自己曾经的保险从业人员身份赢得保险消费者的信任;二是隐瞒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高风险;三是夸大非保险金融产品的收益。最终使得一些消费者在单纯对比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收益后,便草率退保购买,之后遭受重大损失。
信息泄露顽疾
保险消费者遭遇退保理财骗局,轻则损失风险保障,重则遭遇金融诈骗,而这背后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消费者信息资料被非法泄露。有消费者反映,自从买了一份保险,每天都会接到不少于1个电话,借贷的、买房的、商铺的,五花八门。
据了解,客户信息资料的泄露已经成为保险行业顽疾之一,有保险从业人士介绍,保险公司业务员流动频繁,在离职时能很轻易地带走客户信息,甚至还有销售人员违规出售保险消费者资料。此外,保险公司在与中介机构、第三方进行合作时,也可能因技术、管理等原因造成客户保单信息的泄露。加之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个人保单资料开始凸显自身的经济价值,也常会被个别机构视为资源交换的筹码。
整治新规制定中
今年“3·15”期间,新华社曾发布评论称,退保理财等一些新型消费陷阱成为社会关注热点;面对花样翻新的坑人圈套,消费者需擦亮双眼,监管更要“道高一丈”;织密监管网络,加大处罚力度,让制假售假、坑蒙拐骗者付出应有代价。
在今年2月,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曾针对信息泄露这一顽疾指出,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是比较大的问题,最近银保监会准备在这方面出台专门措施,补短板,强化银行业和保险业的信息风险管理,加大对客户信息泄露监管的处置力度。
事实上,对于信息泄露风险,原北京保监局早在2018年也发布《关于P2P平台等业外机构冒用公司名义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其中指出:各公司应加强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完善客户信息使用的流程管控和权限管理,落实责任到人。
为防止“退保理财”乱象的发生,北京、江苏、湖北、甘肃等各地保监局都曾下发相关风险提示,以此来提醒消费者理性对待“退保”。
有法律专家指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保单不存在升级,保单是一种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存在变更、解除的问题,如果变更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规定,应该另定保险合同或者贴上批注,标明对保险合同的哪些条款进行了变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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