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作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已成为当下金融消费者进行风险管理的基本工具。强化“三适当”原则,不仅可以切实满足金融消费者的需求,更是在于构筑一道坚实屏障,维护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
投保案例
王先生想为刚出生的孩子投保一份带有疾病与医疗保障的保险,但保险公司及保险产品繁多,王先生通过客服电话咨询保险产品相关事宜,客服为其推荐资深的保险代理人与其联系,听取了王先生的保险需求后,建议其为孩子投保一份重疾保险附加住院医疗及百万医疗,同时推荐年金保险供王先生选择,并提示王先生购买产品要与自身的经济能力、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王先生在了解了保险保障范围及具体条款后,确认家庭经济情况,认为当前家庭收入还不足以支付年金险的保费,决定先购买重疾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后与保险销售人员联系确定险种、保额、缴费年期、保险期间、责任免除范围等合同重要内容,为孩子进行保险产品投保。
什么是“三适当”?
2024年3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适当性管理机制,对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开展消费者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要求保险公司对销售人员、产品进行分级管理并相互匹配,以提高产品的“适当性”。所以“三适当”原则是指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目标客户要适当,即将合适的产品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
产品适当,围绕客户需求开发产品,严格执行产品管理及产品分级制度,强调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准确性。根据不同产品的复杂程度、保险费负担水平以及保单利益的风险高低等标准,将产品进行分级。
销售渠道适当性,严格管控代理人销售新型人身险产品的资质,取消销售瑕疵代理人特定产品销售资格。后续还将按照监管规定,建立代理人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持续提升保险销售行为的专业性、规范性和适当性。
风险评估适当性,投保环节新增投保需求问卷,结合财务问卷、财务证明、契约调查等方式,按审慎原则评估客户职业、收入与其购买产品的保费、保额的合理性。
消费者如何购买合适的保险产品?
了解自身保障需求,消费者要结合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生活和工作特点、经济损失承受程度等情况,分析自己的保险需求,切勿盲目跟风购买。同时注意优先保障家庭支柱,用来抵御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和缴费能力丧失风险。
评估自身缴费能力,多数人身保险产品需要持续缴费,消费者在关注保险产品能否覆盖自身保障需求的同时,也要合理评估自己现在和未来的缴费能力。一般来说,建议保费支出控制在家庭总收入的10%-20%,避免因缴费压力过大导致保单失效、退保等造成损失。
合理进行保险配置,对于资金不甚充足的消费者,保险配置建议优先选择意外险、医疗险、重疾险、定期寿险等基本保障型产品,转嫁发生保险事故导致的大额经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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