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人寿乌海中支以案说险:诚实守信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内蒙古财经网时间:2024年07月02日编辑:王亚茹
导读: 合众人寿乌海中支以案说险:投保人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要充分告知有关保险的重要事实,不得存在任何欺诈、隐瞒的行为。避免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给自己造成不必要损失。

诚信是立身之根本,也是发展之要素。从古至今,诚信是做事的根本底线,也是公司发展的基本准则。2024年为内蒙古“诚信建设提升年”。讲诚信、守信用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基本保证。


【真实案例】:乌海中支客户A女士于2023年7月31日在合众人寿投保众康医疗(2021)保险产品,年缴保费426元。客户于2024年3月23日因肝部血管瘤住院治疗,并于2024年4月19日申请理赔。经调查核实,客户在本次住院1年前就已经在当地医院有相关就诊记录,属于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案件处理情况】: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我公司从人文关怀角度出发,退还客户所交保险费,并终止合同。


【消保风险提示】:最大诚信原则作为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是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直接体现,投保人存在故意隐瞒既往病史等严重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且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要充分告知有关保险的重要事实,不得存在任何欺诈、隐瞒的行为。避免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给自己造成不必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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