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保险诈骗犯罪呈现多样性、区域性、职业化、团伙化等新趋势,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复杂,严重危害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有效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保险经营环境。5月31日下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海监管分局联合辖内各保险机构与乌海市经侦支队共同举行《打击保险欺诈犯罪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海监管分局三级调研员樊德全、保险监管科科长王卫平,乌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李宏伟、副支队长聂路,乌海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志飞,三区经侦大队大队长、驻市21家保险机构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联系人等出席了活动。


会上,郭秘书长从目前保险欺诈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风险挑战的角度,深刻阐述了签署《备忘录》以及开展警保联动打击保险欺诈犯罪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
李支队长从加强警保合作侦办保险欺诈犯罪的角度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并提出了,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重拳打击;二要加强协作配合,精准打击;三要加强科技赋能,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四要打防结合,做好打击保险欺诈犯罪的参谋指导;五要加强警示教育,形成有效震慑等五点工作要求。

樊局通过分析辖内反保险欺诈相关数据以及近些年反保险欺诈取得的成果,强调了打击保险欺诈犯罪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强调一方面要积极落实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公安经侦开展专项打击保险诈骗犯罪行动相关要求和部署;另一方面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备忘录》为延伸,各方要开展深度合作、协同发力,形成常态化打击保险欺诈犯罪工作机制。并提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二要高度关注重点领域和新型犯罪手段,形成行业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打击保险诈骗犯罪长效机制;四要加强警示教育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形成有力震慑。
近年来乌海保险业与公安经侦部门协同作战,持续对保险诈骗犯罪保持严厉打击态势。此次《备忘录》的成功签署既是贯彻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专项打击保险诈骗犯罪的实际行动,也是乌海探索“监管主导、执法联动、公司为主、行业协作”四位一体工作联动,建立全链条、全覆盖打击保险诈骗犯罪的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的重要开端。

在备忘录框架下,各单位各司其职,将打击保险欺诈工作与案件风险防控、消费者保护、行业治理和行刑衔接工作一体化推进。监管部门加强对协会和保险机构反欺诈工作的关联性、保险欺诈案件线索的串并和移送、信息交流和教育宣传等工作的指导;公安经侦部门凝聚行政稽查和刑事侦查合力,探索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新模式,并对疑似欺诈案件的证据收集、资料提供、案件分析给予协助和指导;行业协会积极搭建工作合作平台,构建数据信息共享、互通机制,组织行业协查、行业线索串并,协助公司移送案件,并开展信息交流和教育宣传等工作;保险机构展开案件排查,对可能涉及保险欺诈犯罪的线索,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并及时梳理报告,同时做好高风险客户和线索的预警分析工作。
此次《备忘录》的签署,将进一步推动乌海保险业把握好“合规、风险、安全、发展”的关系,将打击保险欺诈工作与保险机构的经营管理有机结合、深度融合,持续助推业务发展和风控水平“相互促进、齐增共长”实现良性循环,为进一步擦亮保险业诚信建设底色,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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