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众保险包头中支“3·15”消保知识普及: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

来源:内蒙古财经网时间:2024年03月14日编辑:王亚茹
导读: 银行保险业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之际,瑞众保险包头中支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保护切身利益。

银行保险业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之际,瑞众保险包头中支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保护切身利益。


1.财产安全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财产不受威胁、侵害的权利。


2.知情权


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买金融产品或所接受金融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


金融消费者享有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享有公正、平等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除因自愿承担已经提示的风险而造成的损失外,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金融机构确有责任的,金融消费者有向金融机构要求赔偿的权利。


6.受教育权


金融消费者有接受金融消费知识教育的基本权利,特别是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等专业知识教育。


7.受尊重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享有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8.信息安全权


金融消费者对其基本信息与财务信息享有不被金融机构非相关人员知悉,不被非法定机构和任何单位与个人查询或传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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