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权促和谐 主动作为扩权益

来源:内蒙古财经网时间:2025年07月21日编辑:郭子瞻
导读: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如何平衡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公司正当利益,成为保险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如何平衡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公司正当利益,成为保险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近期,中国人寿兴安分公司通过“领导包案”+“主动诉讼”的创新模式,成功化解一起重复投诉纠纷,既维护了公司合法权益,又妥善解决了客户诉求,为纠纷化解提供了新思路。


案件背景


客户L某(化名)以保单涉及“误导欺诈”为由,多次向监管、保险公司等机构重复投诉达60余次,要求全额退保。因其诉求明显超出合同约定,且无有效证据,兴安分公司多次与客户沟通、协商,并尝试通过调解中心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未果。


面对这一难题,兴安分公司决定转变思路,在坚持“消费者权益优先”原则的同时,坚决对无理诉求说“不”。 

    

创新举措


2025年以来,为积极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中国人寿兴安分公司成立“领导包案化解专班”,总经理牵头召开消委会会议专门布置包案化解工作,分管副总经理多次牵头召开疑难案件专项会议,落实疑难客户接访工作。针对L某案件,统筹整合运营、风控、销售等多部门力量,召开专题会议协同处理,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专班实行“一案一策”,通过调取原始录音录像、回溯销售流程,确认销售过程合规,不存在“误导欺诈”行为。


在以协商、调解为主的传统策略无法化解矛盾纠纷的情况下,兴安分公司果断转变思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效力。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客户接受正常退保方案并签署书面调解书。


案件启示


本案的成功化解具有多重意义。对消费者来说,通过司法程序明确权责,避免因不合理预期陷入长期纠纷;对公司而言,树立依法维权标杆,遏制职业投诉行为,探索出一条法治化+人性化的纠纷解决路径。

    

中国人寿兴安分公司始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经营核心。自2023年以来,公司持续开展“总经理接待日”活动,领导接访15人次,建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基地”,开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区”,累计服务消费者超万人次。此次通过诉讼调解化解纠纷,正是公司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理念的生动体现——既要全力保障合法权益,也要坚决维护市场公平。

     

“我们既要当好消费者权益的‘守护者’,也要做行业健康发展的‘践行者’。”中国人寿兴安分公司负责人表示。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依法合规、公平诚信”原则,深化与司法、调解组织协作,拓宽纠纷化解渠道,加强保险知识普及,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心、更专业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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