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办理车购税业务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完税证明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时间:2019年05月29日编辑:蒙燕
导读: 记者从自治区税务局获悉,自今年6月1日起,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记者从自治区税务局获悉,自今年6月1日起,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自2019年7月1日起,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补税、完税证明换证或者更正等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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