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乌海市启创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0吨N-甲基吡咯烷酮及相关产品项目以667.6320万元的总价,按“标准地”方式与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完成乌海市首宗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地”出让。
这是乌海市首次使用“标准地”模式出让的工业地块,标志着“标准地”改革踏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也是在土地资源十分有限的背景下,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提升区域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有益探索。
工业项目“标准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在先行完成区域评估基础上,设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标准和环评标准等控制指标,并实现项目动工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按照《乌海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乌达区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细化分解任务至相应部门,组织完成了开发区范围内环境影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水土保持、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多项区域评估事项,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用地手续办理时间和资金成本,提高土地供应效率。
同时,乌达产业园积极落实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要求,明确年产30000吨N-甲基吡咯烷酮及相关产品项目地块控制性指标达到:容积率不小于0.7,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200万元/亩,亩均年产值不小于500万元/亩,亩均年税收不小于≥15万元/亩,亩均年工业增加值不小于100万元/亩,充分提高土地利用价值,进一步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下一步,乌达区将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按照“谁提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乌达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组织辖区内相关部门对用地企业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环节开展全阶段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潜在隐患,确保项目建设按照“标准地”各项指标建设实施,着力提升乌达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土地要素保障效率,推动乌达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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