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通报了全国第一批DRG/DIP支付方式交叉调研评估结果,兴安盟作为非试点地区代表自治区接受现场评估。在全国182个地级统筹区考核评估中,兴安盟位列优秀档次。
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是国家在医改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大举措。盟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的战略性购买作用,科学谋划、周密部署,2022年底前,全盟113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展DIP支付方式改革,较国家、自治区要求提前两年。
经测算,2022年1月至9月份,全盟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住院次均费用逐渐降低,较2021年相比分别降低2901元、1819元,下降比例达24.3%和20.2%,维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同时,我盟各定点医疗机构由被动控费向主动控费转变,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行为逐渐规范,主动控制药品耗材使用,有效杜绝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等现象发生。实行DIP结算后,通过科学制定全盟总额预算,有效避免医保基金超支风险,提高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合理控费后,可用于门诊保障、“双通道”“两病”政策、门慢特病等其他项目的基金增加,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
截至10月末,盟医疗保障局分层次、分类别开展DIP座谈、培训、调研和专家论证10余场次,累计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制定了DIP管理办法、结算办法等7项工作制度,完成了DIP本地化需求处理。同时,严格执行DIP付费月度预结算,做到DIP付费病种全覆盖、医疗机构全覆盖、基金支付全覆盖,医保结算清单上传率达99%、质控合格率达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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