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力争盘活批而未供、闲置土地67.94万亩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时间:2022年08月18日编辑:孟凡
导读: 内蒙古将在“十四五”期间力争将67.94万亩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全部盘活。

8月17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将在“十四五”期间力争将67.94万亩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全部盘活。


建设用地批而未供、闲置现象是土地利用管理的一大顽疾。为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内蒙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确定了“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力争盘活批而未供、闲置土地67.94万亩,其中,盘活批而未供土地52.02万亩、闲置土地15.92万亩,并将2022至2025年各年度的任务目标分解下达至各盟市。同时,目标处置任务也将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量和考核规则及时更新调整。


据了解,此次行动具体工作措施主要概括三大类:


一类是系统化管理。内蒙古自治区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将全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位置、面积、权属、规划用途等情况逐宗上图入库,建立项目清单,并纳入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全程跟踪项目状态变化动态更新,并与盟市、旗县实现数据共享。


二类是精准施策。对批而未供土地,本着“供应为主、供撤结合”的原则,分3类措施7种情形进行消化,具体3类措施是加快土地供应、完善供地手续、核销批文。7种情形是“未编制实施方案且不再使用”“未完成征地拆迁”“预期用地项目变化或缺少用地意向者”“规划调整”“未供即用”“边角地”“正在履行供地程序”。对现状闲置土地,本着“以用为先”的原则,分3类原因5种情形进行处置,具体3类原因是因政府或政府部门原因造成的闲置、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其他原因造成的闲置。5种情形是“未及时巡查认定”“已建设缺少开工证明”“政府原因闲置”“企业原因闲置”“司法查封”。


三类是创新方式。在闲置土地处置过程中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鼓励地方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开展与政府储备土地竞价置换工作,简称“闲储置换”。


下一步,内蒙古将以强化用地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主线,以实施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为抓手,切实解决自治区“存量建设用地数量大”与“重大招商项目落地难”并存的难题,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真正让“沉睡”的土地资源动起来、活起来、用起来,最大限度发挥土地资源的价值,解决自治区在土地开发利用和监管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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