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传来消息,根据全区消保中心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21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消保中心录入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439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177.87万元。据了解,在受理的投诉中,各类投诉五花八门,涉房问题同样突出。
据了解,内蒙古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数据认为,在涉房问题中,与业主生活息息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暖、燃气服务等事项尤为令人瞩目。其中,部分房企在交付房屋时未将相关的配套设施移交到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供暖公司等相应单位,而是由开发商自行分户,二次加价向消费者收取了相关费用。
回顾内蒙古房企或各物业公司与业主的那些“恩恩怨怨”,未按时移交相关配套设施、二次加价收取相关费用的案例不在少数。
呼和浩特金桥开发区旺第嘉华小区,底楼商铺暖气不热的问题长期没有解决,究其原因是因为开发商没有把商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移交给小区物业公司,导致了商铺暖气不热的问题得不到解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的煤勘小区污水外流、消防通道被堵、供暖差,电线老化等问题已困扰业主多时,却没人解决。原因也是因为煤勘测绘院的物业工作并未移交给新的物业公司,移交工作不及时导致了小区众多问题无人管理,无人解决。
此外,内蒙古师范大学周边大大小小97家商铺,曾遭内师大所属物业收高价电费。因为物业归属权与管理权的问题,近百家商铺都是先把电费交付给物业公司,再由物业公司向呼和浩特市供电部门缴纳电费,而事实却是该物业公司向商户收取的每度电价一直远高出市场价格。
无独有偶,内蒙古一物业公司在代收电费期间,没有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定价,一年多时间累计多收取终端用户电费38.28万元;呼和浩特一物业公司在代收用户电费过程中,同样未执行当时国家规定一般工商业电价,擅自将电费线路损耗费、相关设备维护费用加在电费里,加价收取业主及商户用电费用,以上所述的物业公司二次加价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房产市场火爆的同时,房产行业违法违规的行为也逐年增加。之所以说房地产市场问题多影响大,是因为房产涉及每个家庭的大笔开销,承载了整个家庭未来的居住梦想。在“掏空六个钱包”也不足以购买一套房产的当下,任何一点房产的瑕疵,都是购房者所不能承担之重。
然而,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见小利而忘大义。只知道粉饰纰漏,敷衍塞责,蛊惑购房者买定离手。
此前,这种行径的结果就是以业主维权未果收场,在千万业主自救无门的谩骂声中,这些人还能够成功脱身。如今,按照《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经营者是不得在公开标明的商品房价格外加收任何费用,也不得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委托物业管理单位追加房价外的任何费用。新房购买者手里有了法律武器。
在全区都在大力提倡改善营商环境的当下,房企和物业公司都是市场主体,都是在市场准入、生产经营中,体悟着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的发展和变迁。房企是见证者,也是参与者。
无论是品牌房企还是本土物业,一个个鲜活的案例都在不断地告诫着,不要让千万业主的期待值无限拉低,莫让购房者寒了心,毕竟他们才是最终为你买单的人。
营商,切莫变硬伤……
① 本站遵循行业规范
② 如果对本站有异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