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一水洼,门后一土坡,房企的宣传就是“依山傍水”,旁边小贩摆地摊,房企的宣传就是“购物0距离”……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在房地产广告中,不得以参照物到达的时间,以及相对应的距离,作为广告的宣传语。房企一旦违法,工商管理部门可以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方处以违法所得的三倍以下,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可是,在呼和浩特房价均价每平米一万+的语境下,三万的处罚,远远达不到震慑房企违法宣传的目的。
从拿钱买房到领钥匙交房,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这充满变数的时间里,每位业主满心期待又心怀忐忑,一边想象着购房时置业顾问描绘的新小区,一边又担心交付时“货不对板”。
近年来,关于新建商品房的投诉除了集中在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外,还有一大部分与房屋之外的因素相关。那些在销售阶段被置业顾问“吹上天”的“加分项”,到了交房时却让一众业主“傻了眼”。说好的名校无法入学,规划的地铁改了线路,建设的商场、公园无影踪……许多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成了空头支票,更有甚者违反了《广告法》,只留下购房者在面对开发商存在的虚假宣传行为,白白吃了哑巴亏。
呼和浩特“松江·左右城”项目,开发商为内蒙古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计交房时间为2023年6月。据了解,“松江·左右城”项目在宣传期间,多次以“北垣小学北校区旁”“社区内北垣小学北校区”“地铁旁近名校”“北垣小学北校区入驻社区”等广告语作为主要宣传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而“松江·左右城”中所提到的北垣小学北校区目前为建设中的状态。换言之,“松江·左右城”所进行的宣传,已经涉嫌违反房地产广告法,更简单地说,即使真是小学划片内的小区,法律也禁止以此为名进行房地产项目宣传。
事实上,在呼和浩特,涉嫌房地产广告违法宣传的开发商不止一家。
呼和浩特市农大附小附近的秋实·学院里项目,由内蒙古锦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在宣传过程中,“距农大附中、附小500米,名校聚集”、“精装国宅”等吸人眼球的广告标语多次进行宣传。
众所周知,任何一个住宅小区都不是孤零零存在的,每一个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时,周边环境,配套设施都能够对小区业主的生活产生影响。然而,在一些开发商看来,只要是项目附近的一切优质资源,比如学校、商场、交通等等,都可以拿来“为我所用”,只不过到头来,这些近在咫尺的“优质资源”还有多少能真正实现就很难说了。
2021年2月20日,呼和浩特市住建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营销行为的通知》明确表示:不得以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学校等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做宣传。此外,在《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中,“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中涉及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的,不能作误导宣传”等内容也是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不能触及的底线。
然而,心知肚明的房企却“知法犯法”,试图用“规划中”、“建设中”等字眼来避免“踩雷”。须知,“雷”不是踩的,是“炸”的。多在房产质量上下功夫,多在房产创新上下功夫,“房住不炒”形势下,购房者才是上帝,把上帝惹“炸”了,哪个房企会有好果子吃?
① 本站遵循行业规范
② 如果对本站有异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