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披露了关于内蒙古银行乌兰察布分行因违法违规遭到处罚的信息。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乌银保监罚决字〔2020〕19号),内蒙古银行乌兰察布分行因违规发放贷款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对内蒙古银行乌兰察布分行罚款30万元。 内蒙古银行乌兰察布分行成立于2011年10月19日,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即期结售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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