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以更高标准保护蓝天碧水净土 让群众享受更多“生态福利”

来源:包头日报时间:2023年04月25日编辑:胡丽楠
导读: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经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艰苦努力,包头市两年增加32个优良天数,包头市大气环境治理先进经验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2022年,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包头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多措并举服务地区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接续奋进 让人民群众享受最好的生态福利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经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艰苦努力,包头市两年增加32个优良天数,包头市大气环境治理先进经验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水环境和土壤环境持续改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持续提高,国家级试点和自治区级试点稳步推进,包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人民群众的生态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彰显了包头市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2022年,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荣获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全国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积极引进市场机制,大力推广清洁能源”被评为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优秀示范案例。在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交叉执法检查工作中评分位列第1名,编制的2021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在全自治区各盟市评比中排名首位,局领导班子连续2年在全市县级领导班子考核中获评“优秀”,“激发党建活力,助推蓝天工程”获评全市2022年度党建“书记项目”优秀奖。《人民日报》对包头市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做法及成效进行了刊发报道。


2023年,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更扎实的举措推进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更迅速的行动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污染防治协同增效,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更大的力度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努力建设好“无废城市”、气候投融资等多项国家和自治区试点。


今年以来,包头市出台了《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去年至今已组织筹划109个项目申报自治区项目储备库,累计争取到位专项资金7.16亿元,位居自治区前列,为突出环境问题治理提供有力支撑。今年一季度全市优良天数74天,优良天数比例82.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55,同比改善2.7%。1—3月,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中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为100%,优于去年同期水平。土壤环境质量整体稳定,“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试点城市”建设各项指标持续向好。


勇于担当 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成效。2021年,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全力推进落实70项攻坚任务,安排实施总投资79亿元100项重点工程。完成包钢500平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亚新隆顺一期烧结超低排放改造、神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42项治理工程,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大幅减少。严控柴油货车等高排放机动车,查处高排放车辆22826辆。积极推进“公转铁”和“散改集”项目建设,包铝“公转铁”项目投入运行,在全国率先创新数字甩箱煤炭运输模式,有效减少尾气和道路扬尘污染。


2022年乘势而上,继续推动实施总投资达64亿元的94项治理工程,火电行业率先在自治区全面实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钢铁行业全面启动超低排放改造,全年实现减排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8000多吨。全力推动四道沙河水质返劣问题整改,雨污混接污水直排加快整治,完成二道沙河生态治理、四道沙河湿地水质净化、包钢总排废水综合整治等一批工程,10月份四道沙河入黄水质实现了消劣。截至2022年底已累计完成26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前超额完成自治区“十四五”目标。


“无废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2021年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实施总投资171亿元80项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工程。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制定出台了全自治区首个地级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规划(2021-2025年),并推动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转运试点。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联网监控平台,将全市年产10万吨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年产100吨以上危险废物企业全部纳入监控范围,极大地增强了工业固体废物闭环式、智能化监管能力,保障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2022年继续巩固成果,推动出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技术规范,成为自治区固体废物领域首个地方标准,固体废物双驱动综合利用模式等3项“无废模式”在全国范围推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由34.72%大幅提升到2022年52.14%,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三争取”工作实现新突破。坚持逢旗必夺、凡创必争、应创尽创的原则,成功入选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气候投融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帮扶、自治区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转运试点城市。不断巩固提升全国“无废城市”、达茂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全力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争创。2021年积极帮助企业、地区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打包环保治理项目84项、争取到位上级环保专项资金4.85亿元,较2020年增加2.5倍,排名全区第一。2022年累计争取到位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4.1亿元,为突出环境问题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取得新成果。在全自治区率先成功申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推进15家发电企业平稳、有序进入全国碳市场开始履约。建立全市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项目库,累积入库项目48个、总投资61亿元,位列全区第一。全面梳理形成“双碳”典型示范项目清单,积极组织申报自治区级低碳试点,推动达茂旗入围自治区低碳旗县,巴润工业园区入围自治区零碳工业园区。积极对接和引进全国碳捕集、利用和封存领先技术和项目,推动全球首套包钢包瀜10万吨碳化法钢渣综合利用、全国首台套天津大学一氧化碳制甲酸钙技术、和百泰10万吨焦炉气制甲醇等8个重点项目建成投运,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约20万吨。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包头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认为包头市“认真贯彻落实试点方案,统筹政策协同和服务创新、政府引导和市场激励”“工作内容丰富、方式创新、进度较快,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2021年,包头市优良天数达到303天,历史性突破300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较2020年同比增加12天,改善幅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名列第一,六项污染物首次实现全面达标,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3.3%,优于2020年8.3个百分点。2022年包头市大气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优良天数323天,较2021年同比增加了20天,优良天数比例88.5%,六项主要污染物同比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水质比例87.5%。


这是一组看似枯燥的数据,但也是一组沉甸甸的数据,数据的背后折射的是,两年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勇于担当、埋头苦干的坚实足迹。多少个夜晚办公大楼的灯光彻夜不息,多少个天寒地冻的日子,环境监察执法人员顶风冒雪排查,多少个节假日同志们奔波在崎岖山路、名渠暗沟,多少名同志坚守在机器轰鸣的厂房车间,多少名监测人员在酷暑中爬上百米高的烟囱……为了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到更新鲜的空气、喝上更干净的水、沐浴和煦的阳光、享受最好的生态福利,包头环保铁军经过两年的实干苦干,换来了包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又一个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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