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报告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岁末年初,发生在呼伦贝尔市的两件事被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热议。
一件举旗定向、锚定目标——2023年1月24日至27日,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绍骋深入我市,就大兴安岭生态保护和林区发展进行调研时强调,“一定要守护好这片林海”“一定要把林区产业发展好”“一定要让林区职工生活幸福”,成为推动呼伦贝尔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行动指南。
一件振奋精神、鼓舞人心——2022年12月17日20时,由文化和旅游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大型文旅探访节目《山水间的家》在中央一套播出,主持人王嘉宁带领“山水小分队”前往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乡,探寻驯鹿背后的乡村发展密码,节目热度助力绮丽壮美的敖乡秘境知名度大幅提升。
这是呼伦贝尔市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一个缩影。绿色成为发展底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正是呼伦贝尔市描绘的生态画卷中最动人之处。
绿水青山诠释环境之美,生态之优折射发展之变。2022年以来,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为引领,全地域全方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领域全过程推动发展绿色转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设大兴安岭森林生态廊道,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做好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文章,积极争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良性互动。
筑牢森林资源屏障 增进绿色生态福祉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也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保护森林资源,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月28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强调,要保护绿色林海,强化森林管护,全力以赴做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地企合作,健全大兴安岭林区“一体化”保护模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升日常管护能力水平,织密森林防火“安全防线”,统筹退耕还林、科学造林、低质低效林改造等工程建设,全力建设大兴安岭森林生态廊道,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一项项切中肯綮的部署为我市林草生态保护指明了方向。
据统计,2021年我市地方森林面积373.21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88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6.20%。与2012年相比,森林面积增加21.67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42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增加1.66个百分点,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双增长。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一条条务实精准举措的有效实施。
——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使森林面积不断增加、森林覆盖率不断增长,森林蓄积不断提高,在实施天保工程二期的10年间,累计投入约31.2亿,保护面积达3572.7万亩。
——全面推行林长制,在110个苏木乡镇,108个国有林场农场和23个自然保护地,构建起市、旗、乡、村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自上而下形成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属地管理、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工作机制。
——拧紧森林防火责任链条,明确森林防火职责,加大防火宣传力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做好“三清”工作,确保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有效实施森林抚育,完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保障森林生态平衡,使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实现最大化,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有机整合林草、自然资源、农牧、水利等多方力量,统筹落实森林目标责任制、草原生态补奖、生物灾害防治等重点工程任务,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打造美丽幸福河湖 构建人水和谐生态
水是生命之源、生态之基、生产之要。江河湖泊既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河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制度创新。我市始终以构建美丽河湖、幸福河湖为己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有序推行河湖长工作。持续强化“河长制+司法”模式落实,进一步完善“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护河法官”“河湖长+警长”等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通过全覆盖式暗访及联合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效能。落实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建立采砂管理“政府主导、科学规划、面向市场、加强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跨省市流域治理保护协调合作机制作用,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市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及市级各河长湖长带头履职。2022年,全市各级河湖长及河长办累计巡河巡湖2.6万余人次,全年累计派出清理排查人员2700余人次,54个认定碍洪突出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我市期间,累计接收的14件涉河湖信访案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并向社会公告。
素有“草原之肾”之称的呼伦湖在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维系周边草原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市坚决扛起呼伦湖保护与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呼伦湖生态保护治理作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头号工程”,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既抓当前、又管长远,从生态补水、体制建设、环境整治、科学研究等方面落实了多项保护与治理措施,纵深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呼伦贝尔市结合呼伦湖实际情况,以最新科研成果为支撑,科学编制实施了《“十四五”期间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实施方案》,该方案计划总投资超11亿元,包含控源截污、生态修复、产业转型、科研监测等4大类19个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超6亿元,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加强草原保护修复 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呼伦贝尔草原位列世界四大草原之首,生态功能极为重要,让草原绿色永存,我们责无旁贷。
呼伦贝尔市不断扩大草原保护修复项目规模,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陆续实施退牧还草、生态修复、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项目工程,年平均生态修复面积超过200万亩。精准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总面积超过1.03亿亩。
先后开展呼伦贝尔市草种培育扩繁基地建设和呼伦贝尔市羊草草种扩繁基地建设项目,对现有羊草草种进行繁育,建设优质草种繁育基地。建立野生植物资源圃,培育耐寒、抗旱新品系,建设专业化、标准化(羊草)种子田,开展草种丰产栽培技术集成示范,为构建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乡土草种繁育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如果说对草原的保护奠定呼伦贝尔“牧草王国”的基础,那么对耕地的保护则帮助我市扛稳保障粮食安全的重任。
依托“净土”保卫战,我市组织多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企业完成耕地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同时,重点实施控制水土流失、增加土壤有机质、黑土养育等工程,围绕黑土地保育、土壤侵蚀、耕层建设、土壤养分平衡、水土流失治理、绿色低碳等问题开展技术研发与集成创新,探索总结可推广、可复制、能落地、接地气的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技术模式,着力构建黑土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降碳、减污、扩绿、转型、增长协同推进,我市绿色发展步伐坚实,生态文明建设稳步前行。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在呼伦贝尔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我们不仅谱写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还将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更多呼伦贝尔智慧、方案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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