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描绘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辉,充分彰显了百年大党的定力魄力和大国复兴的志气底气,为我们凝聚起奋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磅礴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全面系统总结了新时代十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重大成就、重大变革,深刻阐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绿水青山的画卷上持续“增笔添墨”,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厚植生态底色,奋力交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答卷。
一、十载砥砺前行,十载春华秋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纵深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十年来,我们狠抓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始终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坚决打好”转向“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扎实成效,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由2015年的88.8%提升到了2022年的95.9%,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由2015年的38微克/立方米下降到了2022年的20微克/立方米;国考地表水断面由“十三五”时期的2个增加到“十四五”时期的6个,截至2022年底,国考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较2015年提高了83.3个百分点,2020年度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考核中我市评定为优秀等次,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
十年来,我们积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多规合一”和“工改全程服务”模式基本形成,审批时长在国家法定基础上缩减一半以上,效率提升了30%以上,“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办结”工作模式有序实施。建立环境监管企业正面清单,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以非强制性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和帮扶。推动环评手续快速办理,有利于保民生、保增长的循环、低碳、绿色产业项目打造“绿色通道”。
十年来,我们全力推动岱海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流域生态。全力推动岱海水生态综合治理,制定出台《乌兰察布市岱海、黄旗海保护条例》。2016年,全市实施了农业节水、工业节水、河道疏浚、生态补水、生态恢复、水质恢复等措施。2020年,将岱海水生态综合治理思路由“一湖”治理转向流域治理,治理范围拓展至流域2000平方公里,重点实施“四控三处理”措施。2022年9月,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工程正式通水,掀开了岱海流域生态流域治理新篇章。
十年来,我们牢记环境就是民生,持续加强生态惠民。认真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46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治区验收销号,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的53项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我市23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2022年需完成的9项任务已全部完成,督察期间交办的18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十年来,我们加强生态示范创建,持续推进保护修复。坚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深入实施生态示范创建和一体化保护修复,不断巩固全市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指标达标,经过持续努力,已有25项指标达标。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专项行动,2017年以来国家环保部共下发自然保护地内疑似问题点位3297个。截至目前,已销号3266个,销号率99.06%,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的监管。
二、奋力开创生态环保工作新局面,全面开启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
面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全市生态环保系统将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全会和全市两会部署要求,围绕“走进前列”目标,谋深谋准谋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发力点,全力推进生态乌兰察布建设,突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问题整改、高质量发展助力等七场战役。确保环境质量更加改善、自然生态更加优美、绿色低碳更加深入、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乌兰察布贡献。
突出源头防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化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进重型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安装,2023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1.6%以上;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加强岱海综合治理,强化察汗淖尔流域内废水排放企业监管监测,及时通报预警水质超标问题,确保水质达标排放,全市6个国控断面达到自治区阶段性考核目标要求;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推进涉重金属排查专项整治,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严格重点区域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突出结果导向,打好环境问题整改战。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按时序整改到位。持续推动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成效巩固提升,积极谋划准备新一轮自治区环保督察迎检工作。深入推进全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审计问题整改,积极开展其他各级各类专项督查检查和帮扶督导反映问题整改。
突出优化服务,打好高质量发展助力战。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动全市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快速办理,助力项目落地实施。认真谋划储备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切实强化精准对接,高效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全面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持续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助力企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
突出绿色发展,打好减污降碳协同战。积极配合上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核定及清缴履约工作,积极申报低碳试点示范城镇、社区、园区和低碳发展项目。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落实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促进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
突出示范引领,打好自然生态保卫战。强化生态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持续推进“绿盾”遥感问题点位验收销号。做好国家、自治区开展生态状况、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生态功能区评估工作,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
突出实战实用,打好监管能力提升战。持续强化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优化执法手段,继续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做到 “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积极推进监测能力提升,持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加强监测数据管理及应用,强化数据质量责任,依法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突出党建引领,打好铁军队伍保障战。不断强化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奋力开创全市生态环保事业新局面,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让乌兰察布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奋力谱写美丽乌兰察布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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