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倾心守护绿水青山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来源:呼伦贝尔日报时间:2022年11月09日编辑:胡丽楠
导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坚决扛起筑牢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倾心守护呼伦贝尔的蓝天、绿地、清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坚决扛起筑牢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倾心守护呼伦贝尔的蓝天、绿地、清水。


精准布局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动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生态”“大环保”格局。成立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和组长的生态环保委员会、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纳入旗市区和市直部门考核评价体系,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相关指标占绩效考核权重达30%,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强化。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先后印发《呼伦贝尔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呼伦贝尔市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工作实施方案》《呼伦贝尔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编制完成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和碳达峰行动方案、温室气体清单,颁布施行《呼伦贝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呼伦贝尔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建立完善河湖长制、林草长制,压实压紧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实施“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推动行政处罚、刑事司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效衔接。


从环境保护到生态保护,市生态环境局把握党政机构改革、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机遇,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多措并举大力引进、吸收和培养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测、信息、科研等方面人才,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统一监管水平,为我市生态环保事业稳步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持续发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做好“增项”,不断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完成“减项”,有效减少污染排放。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核心,积极探索重点污染物协同治理,2021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9.5%,连续六年位居全区第一。


进一步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治理,“增好水”“治差水”,守护美丽河湖,持续推进呼伦湖、海拉尔河等重点河湖生态保护。截至目前,全市94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定,纳入水源地日常监管,8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已完成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截至目前,我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12万吨/年,较2012年末实现了“从无到有”的飞跃性突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7300吨/年,较2012年末增长了3倍。

始终以土壤安全利用、危险废物强化监管与利用处置为重点,强化源头防治,严控土壤污染风险,保一方绿色净土,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累计投入资金913万元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将36家重点行业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以上。推动完成70个乡镇级和11个行政嘎查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100%。


持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


全力推动行政审批提速提效。2012—2021年,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321个,落实专人专班建立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台账,落实“督帮一体”工作模式,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实施。疫情期间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环评管理项目豁免10大类30小类。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实现了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共赢。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系统“智慧环保”平台项目建设,建成投用海拉尔区环境监测强化站,监测能力从25项增加到85项,77家重点排污企业共378台自动监测设备实现联网,完成执法装备配发工作,全方位构建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大数据、智慧环保监管体系,由传统的“人海战术”执法监管模式,转变为“线上千里眼监控、线下各部门联动”的环境监管模式。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检查企业405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2件,罚款704.76万元。


以改促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力推动反馈问题整改。


让天蓝地绿水清深入人心


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传递“绿色”声音。一抹抹亮眼的环保志愿红在社区、学校、广场、农村牧区中穿行,播放宣传片、发宣传册、送环保购物袋、为市民解答各类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持续面向公众开展常态化、特色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将绿色环保理念传播到每位市民的心中,让每个人都成为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党的十八大以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形成了具有“呼伦贝尔特色”的生态环境宣传模式。


呼伦贝尔作为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是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素有“绿色净土”“北国碧玉”之美誉。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最佳民族风情魅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称号。2020年,再一次迎接新挑战——全力争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我市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树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建设,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态呼伦贝尔。截至目前,36项创建指标中,约束性指标共19项,参考性指标共17项,已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


春红、夏绿、金秋、银冬,为了让呼伦贝尔四季的色彩更加明艳,呼伦贝尔生态铁军在环保一线从没退缩,奋斗在逐“绿”路上从没松懈。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新使命召唤新作为。今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将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底线,聚焦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脚踏实地,踔厉奋进,以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幸福美丽呼伦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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