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座水库拔地而起,一条条灌渠纵横穿梭,兴安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成为装点兴安大地的一个个美妙音符,演奏着“与山盟、与水盟、与兴安盟”的动人史诗。
地处祖国北部边陲的兴安盟水利工程建设发展较晚。新中国成立前,仅在洮儿河和绰尔河沿岸建有零星小块稻田、简易土堤和简单闸渠等水利设施,其他方面的水利工程建设均为空白。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兴安盟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统筹推进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水利建设实现历史性跨越,水利资金投入逐年递增,水利改革发展再获突破,智慧水利加速升级,民生水利惠及百万群众,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解决的问题,党领导下的水利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进一步筑牢了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利根基。
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提高资源调控能力
不断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近年来,全盟投入河流治理和防洪项目资金3.89亿元,建成以察尔森水库、文得根水库和绰勒水库为代表的各类水库22座,总库容达19亿立方米,修建各类河流提防601.57公里,以河道、堤防、水库及蓄滞洪区为主要组成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全面建成,成为暴雨洪水袭来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王牌”。2021年,全盟雨水情形势较为严峻,240处水雨情监测站点、369处山洪预警站点全面发挥作用,山洪预警能力显著增强,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积极践行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总要求中,兴安盟水利人思路清晰、举措可行、信心十足。
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不断加大引调水工程建设力度,分别在绰尔河、洮儿河、归流河、蛟流河、霍林河科学规划建设了绰勒、保安沼、察尔森、巴达仍贵、哈拉黑、归小、团结、乌兰中、双山等一批跨区域引水工程,年供水量达到10亿立方米,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2018年4月,“引绰济辽”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该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十三五”期间实施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内蒙古自治区迄今为止投资规模最大的水利工程。工程总投资311.55亿元(一期工程252.16亿元,二期工程59.39亿元),多年平均调水量4.54亿立方米,可有效缓解西辽河流域严重缺水状况,遏制通辽市的生态环境恶化态势,供给输水管线沿途的兴安盟中南部缺水地区,提高绰尔河下游农业灌溉供水量及供水保证率,对促进蒙东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稳定、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5月,科尔沁右翼中旗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全面开工。项目实施后,不仅可以增强沿岸人民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更能促进旗域内水系水生态环境的改善,对提高科右中旗农村河道整体防洪安全、改善河湖水质、发展农村经济、保障农村水安全、促进乡村振兴有着重要的作用,最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持续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困扰众多农民祖祖辈辈的吃水难问题历史性地得到解决。“十三五”时期以来,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转入巩固提升阶段,累计投入各类饮水安全建设资金10.77亿元,建成各类饮水安全工程1487处,覆盖解决125.75万农牧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全盟农村牧区人口饮水安全实现全部达标。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乡村振兴水利保障能力
牢记“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不断夯实农田灌溉坚实基础,大力发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国家、自治区政策大力支持下,在盟委、行署坚强领导下,积极争取大中型灌区新建与续建配套、节水增粮行动、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增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土地整理、牧区节水示范等项目,加快兴安盟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盟建成万亩以上灌区11处,灌溉水源井7.06万眼,总灌溉面积达到599.2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已达422万亩,占农田灌溉面积的70.42%。联合农牧业部门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实施节水灌溉、水稻旱作及“渠沟路林田水电技管”全配套等措施,切实解决灌溉渠系跑冒滴漏现象,基本实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到2022年底,全盟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增加到730万亩,喷灌亩均节水100立方米,滴灌亩均节水120立方米,水稻旱作直播高效节水栽培技术亩均节水500立方米,较常规水稻种植节水60%以上。我盟生产了全区17.4%的粮食,为“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河湖生态补水、水土流失防治等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扎实推进,水生态环境面貌持续向好。多年来,全盟狠抓水土流失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面源污染控制等工程,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侵蚀沟专项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还草、黑土地保护性耕作等重点生态项目为先导,我盟水土流失治理已从个别旗县的个别乡镇(苏木)、村(嘎查)单纯的治理荒山荒坡,到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从简单的挖坑植树到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并重,从单村逐块地治理到跨村、跨流域联合会战攻坚,逐步走向治理与预防监督相结合,全面落实生态建设与生态修复的新阶段工作要求。经过不懈努力,我盟水土流失生态状况得到了大幅度改善,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6万平方公里,全盟水土流失面积下降到2.09万平方公里,较2000年减少19.3%,其中中度及以上强度面积较2000年减少47.7%,全盟水土保持总体向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黑土地治理成效尤为突出,通过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减少地表径流60%,减少土壤水蚀80%,增加土壤贮水量15%,极大提高了水分利用率。
全面开展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坚持节水优先,工业、农业、城镇生活节水齐抓共管,推进节水行动落地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兴安盟全面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作为三条红线,纳入生态环保重要内容严格管理。全盟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7,国家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100%。编制完成《兴安盟地下水生态保护治理规划》,全面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及国家与自治区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工作,顺利完成历次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环保督查工作任务。“以电折水”系数率定工作全面展开,跨旗县河流水量分配顺利推进,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科右中旗、科右前旗通过“全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水资源管理质效双提升。
加强河湖管理整治,提升河湖生态治理修复能力
全盟各级设立双总河湖长,315条河流建立了四级河湖长体系,分级分段设立盟、旗、乡、村四级河湖长1314名,其中盟级总河湖长2人、副总河湖长2人、河湖长3人,旗县市级河湖长57人,苏木乡镇级河湖长544人,嘎查村级河湖长706人,标志着哺育165万兴安儿女的嫩江水系有了专属的守护责任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发布兴安盟总河湖长令7次,召开全盟河湖长制会议3次,利用“河长通”APP自主巡河巡湖累计达到29323次,设立四级河长湖长公示牌557块,发放采砂许可证42件。全力做好河道及湖泊湿地管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联合盟检察分院和盟公安局制定印发了《兴安盟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各级河湖长坚决扛起管护好水系、水源的重大责任,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开出了一个个治河治湖良方,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加强“水利+旅游”融合,助力谱写兴安盟发展新篇章
通过改造防洪工程、灌区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着力打造洮儿河、察尔森水库和翰嘎利水库三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景区内,既可观赏水利工程风貌,又有别具特色的自然景观,还结合本地历史文化配套设置了具有现实观赏和教育意义的景点,形成集大型控水工程、自然、渠网、田园、水文化及科普等景观的综合体。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的成功打造,为兴安盟更好地科学利用水利风景资源、维护水工程、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弘扬水文化、发展水经济、实施旅游兴盟战略起到至关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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