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稳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时间:2022年10月31日编辑:胡丽楠
导读: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全力履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职责,先后多次召开生态环境系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专题会议,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确保各项创建指标年度任务全面达标。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全力履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职责,先后多次召开生态环境系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专题会议,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确保各项创建指标年度任务全面达标。


编制规划,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呼和浩特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计划实施81项重点工程,夯实生态市创建的生态制度、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大体系。


统筹推进,深入安排部署。印发《呼和浩特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2年工作安排》,制定47条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地区、部门和完成时限。进一步提高了生态市创建专班的规格。


纳入细则,加大考核力度。制定并印发《呼和浩特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及《呼和浩特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考核细则》,自2022年5月起,对承担创建任务的地区和部门进行考核并排名,推动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


定期调度,促进指标提升。聚焦差距较大指标抓攻坚,召开专题调度会12次,专班办派发督办通知25份,压茬推进重点任务。


压实责任,推进地区创建。土左旗、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赛罕区5个地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及土左旗、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新城区、赛罕区6个地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实施方案》均印发实施,形成了“1+5+6”的创建格局。


截至9月末,我市进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向生态环境部推荐的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范围,新城区进入自治区拟推荐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范围。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生态环境部反馈我市生态市创建资料审核结果,对重点企业超标排放挂牌督办情况和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情况进行核实,对近三年的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名录及统计资料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和“绿盾”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工作报告进行补充。

① 本站遵循行业规范

② 如果对本站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