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筑绿色屏障 护生态“绿肺”

来源:呼伦贝尔日报时间:2022年09月30日编辑:刘旭
导读: 多年来,呼伦贝尔市针对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指出的相关问题,呼伦贝尔市制定整改目标,逐步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完善管理制度,以良好的生态环境、高水平生态保护助推呼伦贝尔经济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

一望无垠的草原,广袤无边的森林,辽阔壮美的湿地,千折百回的河流,幽深静谧的峡谷……呼伦贝尔,宛如人间仙境。


多年来,呼伦贝尔市针对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指出的相关问题,呼伦贝尔市制定整改目标,逐步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完善管理制度,以良好的生态环境、高水平生态保护助推呼伦贝尔经济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


完善制度建设 加强监督管理


“多年来,通过有效保护,保护区里的猞猁、雪兔、驼鹿、狍子等野生动物数量不断增加,特别是多年不见的猞猁和雪兔也能看见。”红花尔基樟子松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副局长葛玉祥向记者介绍说。保护区植被种群密度覆盖度明显改善,自然性和原真性得以充分体现。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呼伦贝尔市相关旗市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配齐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配备保护管理专业车辆,保障日常巡护、执法和保护管理工作需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经费纳入所在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截至目前,9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全部设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日常管理需要。


加强对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被制止。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依法依规落实整改。严格履行自然保护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审查。对自然保护区内新建项目实行全过程严密监管,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此外,呼伦贝尔市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巡护工作制度,建立巡护台账,记录巡护日志,确保巡查工作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举报制度,在市林草局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信息公开,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社会监督。


落实保护措施 守护和美家园


苍翠茂盛的森林,古朴自然的草原,蜿蜒清澈的河流,河岸旁密密的沙柳丛,微风荡漾,绿浪翻滚,万千丝绦——维纳河自然保护区山清水秀,景色宜人。


维纳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人乔殿学说:“维纳河自然保护区开展勘界立标工程并结合整合优化工作科学合理定界,保护区明确界限并纳入生态红线加以管控,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目前,有效保护面积125481.8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69088.9公顷,缓冲区面积19885.05公顷,实验区面积36507.89公顷,确保了保护区日常管护和监督执法正常开展,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珍稀动植物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分区边界是管理机构开展管护和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基础。多年来,按照工作要求,呼伦贝尔市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积极筹措资金开展勘界立标,到2020年上半年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全部完成勘界立标工作。


同时,呼伦贝尔市积极做好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工作,确保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后,地质环境有效恢复。截至2019年末,呼伦贝尔市地方林草系统管理的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1处采矿权、32处探矿权和7处工业企业已全部退出自然保护区,通过了自治区验收并销号。


为解决自然保护区交叉重叠、范围和功能区划定不合理,保护区存在城镇建成区、村屯、农田、矿业权等与保护管理矛盾突出问题,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要求,呼伦贝尔市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对自然保护区中存在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通过整合优化予以解决,整合优化方案现已上报国家待批复。整合优化完成后将从根本上解决自然保护区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好保护与发展及民生问题。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赋予我们的财富,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在追求美好生活的征程中,呼伦贝尔市将乘势而上,巩固提升,努力谱写出“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交相辉映的生态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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