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呼和浩特市本级在落实社会保障、加大强农惠农惠民力度、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落实公共交通、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支出民生资金共计22.52亿元。
落实社会保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一季度共拨付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资金56416.26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龄津贴补助、高校毕业生补贴、就业补助、公益岗位补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方面。一季度共拨付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3810.402669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购置紧缺医疗防护、消杀物资等方面。
加大强农惠农惠民力度方面,一季度,呼和浩特市本级拨付强农惠农惠民资金41855.875万元。其中:在惠农方面,一季度共拨付7899.775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市林业和草原建设服务中心优良乡土树种繁育与栽培技术推广、市林业和草原建设服务中心塞外红苹果高效栽培技术推广等方面;在惠民方面,全市通过“一卡通”累计发放补贴资金32719.7万元;在水利建设方面,一季度共拨付资金1236.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污水处理奖励、呼和浩特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超出国家核定人口资金等方面。
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方面,一季度,呼和浩特市本级共拨付教育补助资金61405万元,主要用于“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中央补助、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特殊教育中央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等方面。
落实公共交通方面,一季度,呼和浩特市本级共拨付用于落实公共交通发展资金41160.08万元,主要用于公交车租赁、市公交总公司纯电动新能源车租赁等方面。
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一季度,呼和浩特市本级共拨付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0535.8万元。其中,包括下达呼和浩特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下达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自治区本级补助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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