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指示精神,加快落实自治区的新政策、新举措,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提前谋划,积极储备项目,为全面做好2023年及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做足准备奠定良好基础。
加大项目储备,做足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储备作为项目工作的重要环节,既是项目工作的重点和基础,又是确保项目工作循序渐进和连贯推动的关键所在。按照《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3—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报送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提前谋划项目储备,实现由“钱等项目”到“项目等钱”的转变,缩短项目启动到实施时间,为争取项目做足准备。
严格入库审核,确保储备项目质量。做好储备项目的审核工作,确保拟建项目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选址要求、符合农田建设规划、土地权属清晰、当地群众支持,储备的项目要有科学性、准确性、可行性,具备立项后能组织实施的条件。
实行入库常态化动态管理。项目库管理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常态化入库、动态化管理。按照有关规划布局和储备指南,以“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安排一批”的原则,逐步做到“应储备尽储备”,将符合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力争到2025年,我市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占永久基本农田的比重达到60%以上,成为乡村振兴示范的基础支撑和突出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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