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大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 让群众喝上“幸福水”​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时间:2022年10月25日编辑:张雅娟
导读: 为进一步提升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鄂尔多斯市坚持“先重后轻,先易后难,先集中后分散”原则,因地制宜科学施策,积极建立健全农村牧区饮水安全保障体系,保障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截至2021年底,全市建成农村牧区供水工程2338处,农村牧区集中供水率达83.9%、自来水普及率达80.9%。

为进一步提升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鄂尔多斯市坚持“先重后轻,先易后难,先集中后分散”原则,因地制宜科学施策,积极建立健全农村牧区饮水安全保障体系,保障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截至2021年底,全市建成农村牧区供水工程2338处,农村牧区集中供水率达83.9%、自来水普及率达80.9%。


排查整治促提升。对全市1327处集中式供水工程、1011处分散式供水工程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问题工程167处,涉及农牧民68138人。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市积极筹措资金予以解决,共争取各级资金8805万元,通过新建、改造、联网、配套农村供水工程等措施,实施项目197处,进一步巩固提升了7.78万名农牧民的供水保障水平。


创新机制谋长效。进一步压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推进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县域统一监管,拓展工程建管资金筹措渠道,完善水价形成、水费收缴管理方式,降低管护成本,进一步强化了乡级管护职责,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牧区供水保障体系,将农村牧区供水保障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高质量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管护水平再跃升。进一步推进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动态监测管理,建立台账,明确供水工程风险点,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整改;选聘村级管水员1014人,培训管水员1561人次;加强农村牧区供水工程水质管理工作,印发加强农村牧区饮用水水质管理文件,建立水质监测机制,按期监测水质,对水质不达标工程制定整改措施,按时整改,必要时启动应急供水预案。


应急保障早落实。2022年5月以来,鄂尔多斯市降水持续偏少,部分旗区出现了重旱,针对急需解决的旱情,一方面相关旗区及时启动应急供水,利用应急供水车辆开展送水服务,保障群众生活基本用水需求;另一方面各旗区水利局提供储水罐、水泵、发电机等应急储水设施和抗旱物资,帮助农牧民共同抗旱,确保满足群众生活饮用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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